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是培育贫困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推进贫困农民增收机制创新的重要载体。我部积极加大相关项目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
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面,2017年,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其中11个贫困县获批创建,每个产业园创建期满并通过认定后,中央财政将给予1亿元的奖补资金支持。为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支持和倾斜,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9〕3号),明确提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申请创建”。
在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方面,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23号),明确要求要助力产业脱贫攻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各省推荐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名单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评审标准中,对国家级贫困县及西藏自治区的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不作要求。2018—2019年安排的552个产业强镇中,涉及国家贫困县136个。此外,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52号),我部积极推动开展收益扶贫试点工作,支持各地紧密结合产业发展,以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为目标,完善制度建设和风险管控,规范、健康、有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各地利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相关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
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号)明确,自2016年起,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部分省份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完善村集体内部管理制度,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促进了当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至28个省份和4个计划单列市。
2018年11月,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计划到2022年,中央财政在全国范围内扶持10万个左右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村集体经济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等机制,示范带动各地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扶持村数量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适当倾斜,并要求各地精心制定方案、分类推进实施。
关于加强对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督和全面开展拉网排查摸清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精神,根据《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部积极配合财政部推动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2018年底,实现全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对我部组织实施的相关项目资金,我部指导各省在加大项目资金倾斜支持的同时,帮助贫困县做好项目设计等工作,相关资金安排情况要报我部备案监督,准确了解地方支持产业扶贫的情况。项目实施完成后,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和抽查,做好资金使用评估,强化农业产业扶贫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用好用实,切实发挥好扶贫带贫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扶贫产业发展的指导力度,提升农业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率。